我国“失效商标”制度与日本商标法规定比较 资政知识产权 商标注册代理 3507 对“失效商标”给予一年的“过渡期”保护的做法最早来源于日本商标法。2011年日本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第13项规定,“自商标权失效之日(如为通过商标撤销决定被撤销的,则指确定之日)起未满一年的他人商标(他人的商标在商标权失效日前一年以上的... 商标无效商标保护日本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五十条的适用问题 五洲商务网 商标注册代理 4310 一、是否构成商标注册的驳回理由该条规定,“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说明商标局负有主动审查的义务,应该属于驳回理由之一。但是由于商标法没有对驳回理由作明确列举,在商标审查中直接将其作为... 商标无效商标保护
商标法第五十条的立法目的 五洲商务网 商标注册代理 3896 新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根据该条规定,对于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 商标法商标保护
不当得利的类型及在商标权民事救济上的适用 五洲商务网 商标注册代理 2351 不当得利的类型化无法律上的原因,乃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的称谓,罗马法称为“无原因”,瑞士债务法称为“无适法的原因”,《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则规定为“没有合法根据&rd... 商标保护商标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