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近似审查之文字商标审查- 知产汇编 - 资政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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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近似审查之文字商标审查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包括名称相同和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或者内容的商品或者服务。
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商品。
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服务。
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认定,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为参考。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商标仅排列方式或颜色不同,一般视为近似商标商标仅排列方式或颜色不同,一般视为近似商标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普通字体或设计无特色的,一般视为近似商标普通字体或设计无特色的,一般视为近似商标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商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外文字母构成,无含义且字形明显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例如:
一个或两个字母的商标,经过独创设计,可以注册一个或两个字母的商标,经过独创设计,可以注册







(2)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例如:
三个或以上字母的商标,必须独创设计或者顺序差别巨大三个或以上字母的商标,必须独创设计或者顺序差别巨大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外文单词构成的商标,审查时含义很重要外文单词构成的商标,审查时含义很重要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三个或以上汉字构成的商标,个别汉字不同意,属近似三个或以上汉字构成的商标,个别汉字不同意,属近似








但首字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例如:
三个或以上汉字构成的商标,首字读音字形很重要三个或以上汉字构成的商标,首字读音字形很重要









5.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四个或以上字母构成的商标,仅个别字母不同,属近似四个或以上字母构成的商标,仅个别字母不同,属近似












但首字母发音及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例如:
多字母的商标,重点考虑首字母及含义区别多字母的商标,重点考虑首字母及含义区别











6.商标文字字形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商标文字字形近似一般判为近似商标商标文字字形近似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7.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商标文字读音、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判近似商标商标文字读音、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判近似商标










但含义、字形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例如:
商标含义、字形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视为近似商标含义、字形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视为近似










8.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一般判近似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一般判近似
















9.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字、词重叠,直接判近似字、词重叠,直接判近似









10.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最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外文商标仅形式上变化,直接判为近似商标外文商标仅形式上变化,直接判为近似商标
















11.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在他人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属于近似在他人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属于近似








12.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在他人商标中加场所的,判为近似在他人商标中加场所的,判为近似
















13.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在他人商标加商品功能、特点词的,属近似在他人商标加商品功能、特点词的,属近似
















14.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在他人商标中加修饰词的,判为近似在他人商标中加修饰词的,判为近似















有含义的英文加修饰词也视为近似商标有含义的英文加修饰词也视为近似商标











但含义或者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例如:
加修饰词,但是含义或者整体区别明显不是为近似商标加修饰词,但是含义或者整体区别明显不是为近似商标










15.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商标虽然表面上不同,但显著部分近似,判为近似商标虽然表面上不同,但显著部分近似,判为近似















但整体含义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例如:
商标整体含义区别明显的,不视为近似商标商标整体含义区别明显的,不视为近似商标









16.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
商标完整包含他人商标,要考虑该商标知名度和显著性商标完整包含他人商标,要考虑该商标知名度和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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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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